10月27日,湖南岳阳一个两岁孩子独自过马路,看到对面的亲属加速跑起来。不幸遭到轻型货车撞击,所幸孩子只是轻微受伤。经交警判定,李某驾驶轻型货车未减速慢行,未注意观察避让行人。而孩子未在监护人带领下在道路上通行,未按规定通行,双方均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因孩子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交警提醒:儿童活泼好动,家长应负起监护责任,确保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