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今日(11月1日),一份加盖丽江泸沽湖管理局“公章”的《通知》引发关注。文内称,“云南省内旅游团队和导游一律不得进入四川境内,一经发现将直接查封旅行社”。下午,新京报记者从丽江泸沽湖管理局获悉,该局未下发该通知,已上报旅游行业主管执法部门和警方调查处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网传通知为图片格式,落款时间为“2019年10月5日”,盖有丽江泸沽湖管理局“公章”。

 

11月1日下午,丽江泸沽湖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网传《通知》不实,该局从未下发过此类通知。

 

新京报记者从丽江泸沽湖管理局获得的一份辟谣声明显示,10月15日起,丽江部分旅行社向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昆明大部分旅行社于10月收到一份由丽江泸沽湖管理局发出的一份所谓“通知”,丽江泸沽湖管理局在此声明,“我局未下发过此《通知》。”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方面表示,对此类恶意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已上报旅游行业主管执法部门和警方调查处理,“请广大旅行社和知情人员也给予提供相关信息”,举报电话: 0888-5166900。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