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阎侠)11月10日晚间,江泉实业发布了一份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7日10时至2019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对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泉实业65667070股的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83%)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


拍卖结果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景宏益诚”) 以最高应价胜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457049916.64元。


2019年11月10日,江泉实业收到景宏益诚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1396号之二)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江泉实业表示:若本次所拍卖的65667070股股票最终成交并完成股权过户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根据江泉实业2019年半年报可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两大类。


据悉,发电业务是以上游钢铁、焦化企业的尾气为原料综合利用发电。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经营铁路专用线及货场,铁路全线长达13公里。


“目前,公司行业分类为综合类,主营业务分为发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各业务板块在公司经营占比相对比较平均,主营业务较为分散。”江泉实业表示。


截至2019年9月底,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江泉实业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37%,其所持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


2018年12月26日,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本”)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19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东方资本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东方资本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江泉实业6840319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可支配上市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江泉实业的控股股东由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方资本。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