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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过去7年,武汉市民佘洪燕的个人身份信息一直在公安部门的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里,作为“涉毒人员”,她面临出行、住宿等多方面限制。问题是,她从来就没有吸过毒。11月5日,佘洪燕将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起诉至法院。当初是该局将她的个人信息“误操作”,录入了涉毒人员信息库里。

警方误将无辜者身份信息录入公安信息系统,然后是“被违法”者百口难辩,一系列的麻烦甚至灾难如影相随,而“解套”却往往“比登天还难”。这种事近年来没少发生,公众舆论在这种问题上也一直是一脸困惑。

就此事中,2012年2月份,涉事部门怀化市迎丰派出所所长曾率人赴武汉调查,查清后,向佘女士承诺会把她的信息从涉毒人员信息库中删除。然而,这之后佘女士仍大小麻烦不断——驾驶证被注销、住酒店被带到派出所审查一夜……直到前不久,她在社区警务室查询,发现自己的信息仍在涉毒人员信息库里。

无论如何,让普通民众因执法部门不作为而陷入困境,7年时间没有纠正,这都是说不过去的。如果说这种“工作纰漏”现实中不可能百分之百避免,但出错后百分之百纠正,却是完全能做到的。

况且,把这种低级错误说成“工作纰漏”,也有些牵强:7年前,信息技术已经进入现代化时代,甄别核实一个人的身份不是难事。至少,凭嫌疑人自报身份、说自己是谁,警方也不能就单凭此做出认定。因此,这个问题恐怕不是一句“工作疏漏”能解释的。

此外,事过7年,“被吸毒”者至今不能“解套”,怀化警方作为误将无辜人的信息录入吸毒人员信息库的责任部门,也该对此负有彻底解决问题的责任和义务。如今,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佘女士的“被吸毒”信息长时间不能纠正,怀化警方都难以撇除漠视公民权益的嫌疑。

如今,法院已受理了佘女士对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的诉讼。上法庭,是“被吸毒”者无奈的选择,而于怀化警方来说,原本是“没必要”的:毕竟,这种“工作纰漏”的低级错误本可以避免。

□马涤明(媒体人)

编辑 胡博阳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