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李英强)昨日(11月18日),新京报刊发报道《晋州恒升银行涉嫌非法放贷26亿调查》(http://www.bjnews.com.cn/inside/2019/11/18/650952.html)。报道刊发当日,晋州市政府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和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升银行”),了解事件的处置进展。


9月25日,晋州市内的恒升银行总部正常营业。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今日(11月19日)上午,晋州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8月,恒升银行涉嫌骗贷、非法放贷案发后,晋州市成立了恒升银行专项风险处置工作小组。警方侦查查明,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银行股东赵强等人通过伪造贷款资料,4户联保贷款形式骗取银行贷款,截至目前未偿还贷款6212笔,本金11.98亿元。


该工作人员称,案发后,人民银行晋州市支行积极协调上级银行连夜调配两亿元现金,确保足量供应储户支款。同时,恒升银行的发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确保再储备5亿元资金,全力保障储户支款所需。


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案发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派员前往恒升银行,督促加强内部管理,配齐高管人员,目前已完成6名高级管理人员核准备案。该行重新聘任发起行2位人员分别担任行长、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同时聘任6位员工为网点负责人,加强业务拓展。


目前,恒升银行已重新修订并完善信贷、财务、风险合规等内部制度和管理流程,调整管理权限。


针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11月19日,上述晋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外部骗贷团伙、银行内部违法放贷人共41名,除4人在逃外,目前全部由晋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编辑 滑璇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