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彭硕 记者 李云琦)百年秋林集团再添一只违约债券。


11月26日,*ST秋林(代码:600891)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8秋林01”到期后无法兑付利息,已构成违约。


“18秋林01”全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8年11月27日发行,发行总额5万元,债券存续期3年,票面利率8%,其第一年的利息兑付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


公司方面解释,“18秋林01”到期后无法兑付利息原因有三点:一是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失联且至今未归;二是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状态停滞;三是2018年年报至今,公司黄金事业部及下属子公司有存货不实及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等情况。


除上述债券外。公司此前发行的另外两只债券同样已经违约。此前,“16秋林01”和“16秋林02”两期债券于2019年4月15日到期,但*ST秋林同样未能兑付本息。


公司前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ST秋林当前已处于资不抵债局面。截至2019年9月末,*ST秋林的总负债为26.85亿元,总资产为14.50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85.21%。这26.85亿元总负债中,流动负债又占到21.71亿元,其面临的流动性压力不容小觑。


公开资料显示,*ST秋林全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00年创建,是中国第一家百货公司,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在1996年登陆上交所上市后,*ST秋林的业绩表现始终并太理想,上市后的23年里,公司财报有14年被鉴定非标,其股票因此常年被ST,但至今仍未退市。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债券违约前,秋林集团董事长已经失联9个月。2019年2月16日,秋林集团披露一则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无法与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取得联系,此后二人失联至今。根据过往公告,公司目前尚未选举出新任董事长,董事长职权现由潘建华代行。


新京报见习记者 彭硕 记者 李云琦

编辑 陈诗怡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