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明天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今天(12月3日),最高检举行开放日,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在论坛环节透露,相比十年前,检察机关的不捕率提升10.7%,诉前羁押率也逐年降低。


1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非羁押率达到45.4%


审查逮捕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依法办理逮捕案件中,应高度重视国家保障人权的原则。”罗庆东表示,“逮捕是最严格的强制措施,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检察机关严格贯彻少捕慎捕的理念,对逮捕措施的严格适用。”


据介绍,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受理审查逮捕的127.7万人中的28.0万人作出不捕决定,不捕率达到21.9%。比十年前的2009年同期高出10.7%,不捕人数多出16.8万。


诉前羁押率也在逐年降低。据透露,今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9.5万人中,未采取逮捕、拘留强制措施的90.6万人,非羁押率达到45.40%,以非羁押状态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人数增加了10.2万。

 

罗庆东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严格把握逮捕标准,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坚决避免错误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减少不必要的羁押,避免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当侵犯。


创新采取电子手环等羁押替代措施


在从严把握逮捕标准,谨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同时,全国检察机关还通过探索建立了逮捕听证审查、赔偿保证金制度,创新采取电子手环等羁押替代措施,推动构建非羁押诉讼体系,扩大非羁押诉讼适用。


比如电子手环,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现对佩戴电子手环的犯罪嫌疑人的实时定位和轨迹查询,擅自离开规定区域或破坏电子手环,系统会自动向平台报警。


轻微刑事案件的赔偿保证金制度则通过自愿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寻求和解的态度固定下来,准确衡量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


“这些探索举措有效降低诉讼成本特别是羁押成本,也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罗庆东表示。

 

他透露,下一步,检察机关在从严把握逮捕标准、减少不必要羁押的同时,还将继续探索羁押替代措施适用,推进非羁押诉讼,充分贯彻宪法精神,尊重保障嫌疑人人权。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白爽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