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旭)12月3日,*ST天圣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天圣”)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头孢唑肟钠(0.5g、1.0g)、注射用头孢美唑钠(1.0g)《药品注册批件》。


头孢唑肟钠(CeftizoximeSodium)为第三代头孢菌素,最早由日本藤泽制药研制开发并于1982年率先在日本上市,随后于1983年在美国、英国和德国上市。该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多种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产生的广谱β内酰胺酶稳定;对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有强大抗菌作用;对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病奈瑟球菌也有良好抗菌作用。


除湖南天圣外,国内已批准该注射剂生产厂家36家,批准文号90个,均为注射用粉末。据pharmarket数据库显示,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全球2018年销售额3.058亿美元。

 

头孢美唑钠(CefmetazoleSodium)为第二代半合成头霉素类抗生素,最早由日本第一三共株式会社首先开发,并于1980年上市。原研厂日本第一三共株式会社研制的头孢美唑钠于1988年在我国首次进口注册,商品名为“先锋美他醇®”。该药适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脓胸、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等。除了湖南天圣,目前国内该注射剂批准文号69个,属于国家医保乙类药品。

 

天圣制药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与医药流通,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19年1-9月,*ST天圣实现营业收入12.66亿元,同比下降24.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3.42万元,同比下降144.04%。


编辑 岳清秀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