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齐超 潘闻博)今年7月,海南海口市一乘客中途要求公交车停车遭拒,后与司机争吵,并抢夺方向盘,致使车辆紧急停车。今日(12月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这起案件近日依法审结,乘客周某满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2年。


乘客周某满(右)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公交车监控视频截图

 

新京报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了解到,7月6日9时许,周某满在海口市灵山镇中心小学站上车,乘坐由驾驶员林某某驾驶的K1路公交车回家。当林某某驾驶公交车至灵山镇海榆大道与国道G223 交叉路口红绿灯附近时,周某满要求下车,因没有公交站点,驾驶员不同意。

 

此后,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周某满与驾驶员林某某发生争吵,情绪十分激动,伸手抢夺林某某手中的方向盘,致使公交车被迫紧急停车。随后,林某某报警,周某满在现场等待警察到现场处理。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满明知公交车正在行驶,置公共安全于不顾,依然与驾驶员发生争吵,并抢夺驾驶员方向盘,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周某满具有自首情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新京报记者 齐超 潘闻博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