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云南省普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洪武(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 彭启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洪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