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农业农村部12月10日发布了对加快完善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建议的答复。答复内容显示,虽然农业农村部目前共审议通过农药残留限量标准7400余项,基本涵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日常消费产品。但同时我国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标准数量相比,仍存在差距。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快制定约3000项标准,及时更新豁免农药名单。

 

2020年农残限量标准将达到10000项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内容中提到,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逐步建立了残留限量、配套检验方法及标准制定技术规范相衔接并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共审议通过农药残留限量标准7400余项,清理整合制定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14项,基本涵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日常消费农产品。

 

按照2015年农业农村部编制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明确到“十三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

 

据回复内容介绍,近年来为完善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农业农村部先后制定颁布了6项文件,为加快限量制定,颁布实施了多个限量标准。目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即将发布,将包含483种农药的7107项残留限量标准,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同时针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诸多问题,组织完成了对原有413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清理工作,并创新制定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与发达国家标准数量存在差距

 

回复内容指出,我国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标准数量相比,与我国农业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例如,农药残留标准覆盖范围有待提高,目前残留标准尚未覆盖所有农产品种类,且难以满足国际贸易监管的需要。蔬菜及特色农产品标准有待增加,残留试验数据不足,无合法农药可用,无限量标准可依。农药残留检测方法配套性亟待完善,缺少配套检测方法的农药残留限量数量占比近10%。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对照《方案》,加快制定约3000项标准,及时更新豁免农药名单,逐步构建由一般程序、豁免限量、一律限量、进口限量构成的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切实落实好“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的要求。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