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2月13日消息,2019年12月11日,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庹某甲、王某甲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人均以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悉,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被告人庹某甲、王某某两夫妻在其位于丰乐镇茶坪村核桃湾组新修房屋内,使用购买的腻子粉、硫磺等原材料及插引线设备非法制造土火炮。同时,在其房屋内制造土火炮的另有王某乙、楚某某、庹某乙、杨某某等人。2019年6月16日早上8日许,庹某甲位于丰乐镇茶坪村核桃湾组新建房发生爆炸,导致王某乙、楚某某、庹某乙、杨某某等人四人当场死亡,庹某甲、王某甲二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编辑 彭启航

来源: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务川“6.16”爆炸案一对夫妻获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