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傲)今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消息,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平谷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至2021年12月底。

 

据了解,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保障,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安排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

 

新京报记者 李傲 编辑 唐峥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