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12月20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召朋抢劫一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召朋死刑。


据悉,2018年12月18日,被告人杨召朋至被害人王某位于本市海淀区的家中,借向王某收取快递包裹之机,强行入户实施抢劫,致王某死亡,当场抢走苹果牌手机一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召朋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 彭启航

来源: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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