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年9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4个小组,赴天津、辽宁、上海等8省市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此系渔业法实施33年来的首次执法检查。12月24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报告。


“渔业水域生态修复任重道远”,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海洋渔业水域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内陆水域主要超标指标为总氮,全国报告发生渔业污染事故140起,因污染造成渔业经济损失8.2亿元,浒苔、蓝藻爆发等自然生态灾害对渔业造成很大影响。


据报告,在海洋渔业方面,近岸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比例不高、直排超标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山东省莱州湾、丁字湾等海水养殖密集区域排污口设置不规范,近岸水域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渔港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江苏省大部分渔港没有连接城镇污水管线,渔船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洗舱水以及固体垃圾回收处置设施设备缺乏。


内陆养殖则过度追求高密度超容量养殖,盲目投放饵料等现象普遍,缺少与绿色养殖相适应的污染治理技术,特别是养殖尾水排放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湖北省天门河流域春节前有大量鱼塘冬季干塘排水,底泥混合塘水直排入河。同时对渔业保水净水生态功能认识不足,有的甚至简单认为水产养殖一定会造成水体污染,“一些地方在环境保护压力下对开放水域养殖采取一禁了之,绿色生态渔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执法检查还发现捕捞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在监管执法中存在地方保护倾向,沿海省份执法尺度宽严不一、步调不一致,海区省级之间执法衔接不够,全国“一盘棋”的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外籍渔船非法越界、国内渔船违反渔业协定作业以及正常渔业作业受侵扰等情况并存,侵渔侵权涉外事件时有发生。


报告提到,2019年7月海南省“琼琼海渔01039”渔船在西沙海域发生重大险情,渔船违规超员严重、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普通船员持证率过低、未按报备编队进行生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全部船员均已获救,但也暴露出渔船安全生产缺乏规范,难以压实船主安全生产责任的问题。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