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 通讯员 吕维捷)今天(1月16日)15时,北京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国离婚案件。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鉴于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最终判决双方离婚。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原告宋女士(化名)称,双方于2007年相识,2008年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彼此了解不够,婚后感情一直比较平淡,也没有生育子女。直到2014年初,双方因感情矛盾开始分开居住。2015年,男方远走德国工作至今,女方一直在国内,双方均认为这段婚姻难以维持。现在女方想离婚,男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却迟迟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故女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案件受理后,因为该案的被告在欧洲,送达成为难题。传统涉外案件送达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流程,而且耗时较长。承办法官韩玉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提议可以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解决眼前的“送达难”。

 

法官助理通过微信与被告王先生(化名)建立了联系,在核实过身份信息确定是本人后,通过微信拍照送达了本案的起诉书和证据材料。

 

庭审当天,北京时间15时,德国时间8点,原告坐在法庭的原告席,被告则是通过微信视频参加庭审,在房山法院技术人员的协助下,把视频投放在被告席后的大屏幕上,本案通过这种别样的视频通话进行了审理。

 

鉴于原、被告双方已经分居6年,既没有生育子女,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韩玉法官当庭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本案从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到开庭宣判准予双方离婚,历时仅7天。原告不必苦等涉外送达,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被告也免于万里奔波之苦,更是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感谢法官,感谢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通过现代科技帮我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感谢你们。”庭审结束后,被告王先生通过微信远程表达了谢意。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