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1月22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根据《通知》,毕业学年内符合六个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0届、2021届困难毕业生可以申领补贴。


六个条件包括: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根据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通知》称,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于2020年3月底前发放到位,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所在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