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方怡君)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部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无法按期派出、回国或返回留学目的国等情况,1月28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发布应对措施。


据悉,留学资格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计划派出,可申请延期派出、变更留学单位或国别、放弃公派留学资格。


此外,因疫情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不受两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公派留学的限制;已办理派出手续并已购买出国机票的,如因疫情需变更行程,可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上海、广州留服机构办理改签或退票等手续。


对于拟回国人员,回国日期在3月31日(暂定)之前,如因疫情可申请延期回国,留学期限最长可延至3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在补助方面,因疫情延期回国的,延期期间(不早于1月20日开始,最长暂定至3月31日)按现行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资助。


对于拟返回留学目的国人员,如存在正在国内休假、开会等中途回国等情况,可与国外留学单位妥善沟通并安排好返回时间。国内期间留学期限正常计算,奖学金生活费从1月20日以后正常发放,最长至3月31日(暂定)。若3月31日后仍未返回,留学期限从4月1日起暂停计算,奖学金生活费暂停发放;待返回留学目的国并向所属使领馆报到后,从返回入境之日起恢复。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