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2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指出,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等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假借疫情防控名义骗取公私财物等,数额较大的,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意见》要求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或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此外,要求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意见》指出,假借疫情防控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虚假广告行为,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特别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意见》表示,要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严格依照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现对相关犯罪“从猎捕杀害到餐桌”的全链条惩治。特别是,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意见》还明确要依法严惩造谣传谣、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犯罪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