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2月28日晚间,万科发布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90亿元的公司债券和不超过30亿元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两项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

 

公告称,万科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上述公司债券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日前,万科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核准万科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0亿元的公司债券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据悉,两笔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新京报记者 王海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