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3月4日,浙江警方发布消息,称近日浙江省出现一种新的诈骗方式:“出租微信号,定期收租金”,嫌疑人假称租用事主微信号,实则拿来借钱或者诈骗,已有人上当。警方提示,不要向陌生人透露社交账号的密码等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求助止损。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民警介绍,事主郑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网友。一段时间后,对方问她愿不愿意出租微信号挣钱,一天可得到七八十元的租金。郑女士想到自己有3个微信号,其中两个都在闲置,便同意将其中一个微信号以每天77元的价格出租,费用一星期一结。郑女士称,自己出租的微信号并没有绑定银行卡,微信余额内也没有钱,她就将微信账号、密码、支付密码等一并告知了对方。


2月21日,郑女士出租的微信号开始被陌生人登录并使用。等到约定支付租金的那天,对方又提出再续租一天,并多给郑女士80元。此后,郑女士多次向对方索要租金,都被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


2月29日,郑女士接到朋友电话,问她微信是否被盗,才得知出租的微信号被别人打着她的旗号,向多名微信好友借钱。郑女士立即冻结账号,修改密码。但等她自己登上该微信号查看转账记录时才发现,多名微信好友曾转账200元—1500元不等,之后逐一被转走,总计近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