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近年来涉农领域常见多发案件,今天(3月5日),最高检召开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及发布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提醒,切不可在进行农业建设、非农改造时,触碰耕地保护的雷区;一些城市居民出于享受田园生活的目的,低价购买所谓“大棚温室房”,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城乡接合部非法占用农用地开发大棚房等案件多发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近年来涉农领域常见多发案件。该类案件地域特征明显,城乡接合部,城市周边、浅山地区等,非法占用农用地开发大棚房等案件往往多发。

 

并且,非法占用方式多样。从已发案件形式来看,有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如建厂、建房、建设水电站等;有的在农用地上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如采矿、挖砂等;有的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如开垦林地、挖塘养鱼等;还有的将农用地转为其他非农用途,如进行小产权房、大棚房开发等。

 

此外,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或自治组织出于“政绩”冲动或利益驱动,往往或明或暗支持这种行为。

 

苗生明表示,该类案件隐蔽性强,不容易被暴露,办案难度也比较大。该类案件中,行为人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假借发展设施农业之名大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改造,或隐藏于幕后,派无关人员充当傀儡。

 

“切不可在进行农业建设、非农改造时,触碰耕地保护雷区”

 

此次,最高检发布了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包括一则非法占用农地案。当事人刘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对北京延庆蔬菜大棚园区进行非农建设改造成休闲农庄,并将园区命名为“紫薇庄园”,占用耕地28.75亩,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一年六个月。此外,延庆镇规划管理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虽对违法建设予以制止,但未遏制违法建设,履职不到位,延庆镇副镇长等3人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表示,刘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告诉人们,资金在流向设施农业时,一定要绷紧法律的红线,严格遵守刑法、土地管理法等各类法律规定,切不可在进行农业建设、非农改造时,触碰耕地保护的雷区。

 

同时,该案也警示人们,一些城市居民出于享受田园生活的目的,低价购买所谓“大棚温室房”,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切不可贪一时小便宜,既助长了违法行为,又使自己的资金有去无回。

 

苗生明强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由原来的“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增加“永久”二字凸显了国家最严格保护的法律态度。

 

“如果任由非法占用农用地,必然导致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资源锐减,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同时,还损害农民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