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影)3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8日与上影集团、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公司合同》,出资800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上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上海电影持有其40%股权。

由于上影集团是上海电影的控股股东,上影集团为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告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称,公司与上影集团、精文投资共同投资设立的上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将依托上海国有文化企业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与品牌优势,通过并购、增资、参股等形式对长三角及周边区域内的影院进行投资与整合。


新京报编辑 赵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