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傲)非法购买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已是全国各地积极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但不少不法分子还是在从事这些勾当。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公安局获悉,几日来,他们就破获了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民警现场查获的野生动物死体。受访者供图

 

3月2日上午10时,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公安局民警在摸排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并在其租用的冷库内存放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得知情况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与抓捕工作,成功在此地点将段某某抓获,据初步统计,民警在现场查获成头疑似野猪7头、野猪肉块6块、疑似野鸡81只、野鸭51只、野兔13只、灰鼠29只、林蛙约5000只。

 

3月2日中午12时,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随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其抓获,现场查获鸳鸯10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2只、马鹿头15个、狍子4只、大雁4只、喜鹊1只、野猪1头、灰鼠30只、松鸦2只、野鸡12只、野鸭4只。

 

短短两天后,警方又发现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娄某某被抓获。警方在萝北县内一山货行的车库内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活体、死体。经办案民警现场勘验、清点,共查获疑似野猪肉12袋、鹿肉21袋、狍子肉34袋,疑似石鸡死体14只、野鸡死体12只、飞龙死体2只,疑似林蛙活体437只、死体500只、蛤士蟆活体7000余只。

 

经审讯,段某某和娄某某对各自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杨某某对其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京报记者 李傲 

编辑 唐峥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