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晓兰)3月12日,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 自2017年以来,上海奥沙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奥沙健身”)原法定代表人宋兴龙,在奥沙健身与上海松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松江万达”)的租赁合同纠纷败诉后,故意捏造事实,通过多种渠道在网上散布,企图索要巨额经济赔偿。而针对有媒体报道因宋兴龙举报而导致万达商管集团中止IPO一事,万达商管集团表示,与事实不符,系媒体误读。

 

声明称,为了持续施压,宋兴龙又向证监会举报,并通过网络恶意散布,对万达商管集团及高管进行造谣攻击,企图通过干扰万达商管集团的上市申报工作,实现其无理要求,严重损害了万达商管集团声誉。

 

声明指出,宋兴龙捏造的所谓松江万达“打砸抢”事件,事实是奥沙健身长期拖欠松江万达租金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且拒绝腾退租赁房屋。双方的租赁合同纠纷已经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松江万达均胜诉,租赁合同因奥沙健身单方拖欠租金违约而被裁决解除。合同解除后一年时间,奥沙健身拒不归还租赁场地,松江万达依照合同收回了租赁场地,并对清退过程进行了录像。搬迁物品清单及搬迁影像,已于2017年交松江警方。

 

声明还表示,针对宋兴龙多次恶意攻击,万达商管集团决定依法维护企业声誉,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