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荆州检察官微消息,3月15日下午,荆州区检察院积极作为,提前介入,快速办理黄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对黄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依法查明,3月13日20点25分,犯罪嫌疑人黄某酒后驾驶轻型封闭货车,沿荆州区凤鸣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距荆州大道交叉东侧50米处时,将同向靠道路右侧行走的中央指导组防控组驻荆州防控队队员、广东支援湖北荆州医疗卫生队队员王某与李某某撞倒。事故造成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受伤。后经检测,黄某酒精测试结果为151.5mg/100ml。


3月14日9时许,荆州区检察院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获悉案情,该院高度重视,迅速向市检察院汇报,并针对疫情期间办案特点部署提前介入策略,派两名检察官即时提前介入该案。


编辑 刘佳妮

来源:荆州检察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