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南锣鼓巷网红店“阿文汤包”的蟹黄汤包,被抖音号“吃喝玩乐在北京”评价为“刷锅水味儿”。为此,“阿文汤包”以商业诋毁为由将该抖音号运营主体北京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18日从北京朝阳法院获悉,法院认定上述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一审判决北京某科技公司消除影响、赔偿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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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号称阿文汤包为“南锣第一坑”,被指商业诋毁

 

2018年10月,北京某科技公司在其抖音号“吃喝玩乐在北京”发布题为《南锣鼓巷避坑指南》的视频,时长1分2秒,片头文字及配音为“南锣鼓巷避坑指南,你以为来这儿是这样的,其实是这样的,扔!扔!扔!”;在视频的第6秒至第15秒,阿文汤包被列为“南锣第一坑”,称蟹黄汤包 “其实就是刷锅水味儿,里面根本没啥蟹黄,千万别交这智商税”;片尾称南锣鼓巷“上面这些坑就算家里有矿也千万别踩”。该视频点赞15.2万,评论8619条。

 

阿文汤包经营者北京日升汇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汇杰餐饮公司)表示,上述视频发布后获大量传播,南锣店成交量骤降,北京某科技公司的行为对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均造成巨大损害,故以商业诋毁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消除影响并索赔经济损失31万余元、维权成本1万元。

 

庭审中,北京某科技公司辩称,其所从事的新媒体运营、商业推广等业务与日升汇杰餐饮公司经营的餐饮业不构成竞争关系;涉案视频为公司员工作为消费者品尝后的真实感受和客观评价,与其他网络平台中消费者对阿文汤包的评价一致,不属于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涉案视频2018年10月2日发布,11月初删除,未给日升汇杰餐饮公司带来实际损失。综上,请求法院驳回日升汇杰餐饮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扔扔扔”“千万别踩”语言超出正当商业评价范畴

 

经查,北京某科技公司抖音号为ibeijing521的账号“吃喝玩乐在北京”截至2020年1月有90.5万个粉丝,发布内容多为美食点评。为一部分餐饮企业进行商业推广并收取推广费,是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抖音视频直接使用“刷锅水味儿”评价阿文汤包,片头“扔!扔!扔!”和片尾“这些坑就算家里有矿也千万别踩”等否定性语言,已超出正当商业评价、评论范畴,构成商业诋毁。北京某科技公司与日升汇杰餐饮公司虽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但其与多家餐饮经营者具有商业合作关系,其服务对象与日升汇杰餐饮公司系同业竞争者,间接参与了与餐饮相关的业务,在争夺消费者方面与日升汇杰餐饮公司存在商业利益冲突。故应认定二者存在竞争关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诋毁的主体构成要件。

 

作为存在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北京某科技公司对其他餐饮经营者的产品进行批评时,尤其要善尽谨慎注意义务,秉持客观真实、合理妥当的原则。涉案店铺开设于北京热门旅游景点,涉案视频发布于国庆旅游旺季,发布平台为拥有较多粉丝和关注度的美食自媒体平台,视频中使用具有贬损性、侮辱性的语词评价食品,已超出通常消费者的个体口味取向,具有极强的主观倾向,总体会误导相关消费者对阿文汤包产生负面印象,不正当地贬损了日升汇杰餐饮公司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超出正当商业评价、评论范畴,构成商业诋毁。

 

关于因商业诋毁而产生的损失,日升汇杰餐饮公司仅提供了自制的营业数据表,真实性无法确定,无法直接证明其经济损失,亦未举证证明北京某科技公司获利情况。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某科技公司连续三天在“吃喝玩乐在北京”抖音号(抖音号ibeijing521)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日升汇杰餐饮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合理开支2000元。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