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民政部官网3月29日发布通知,要求为因疫情滞留的外地困难人员提供临时住宿、饮食等帮助;送返服务中,跨省接送困难人员返乡目的地、途经地需均为低风险地区。


可为有就业意愿的滞留人员予以转介帮扶


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控、务工不着等原因造成外地群众滞留在本地、正在流浪乞讨的,民政部要求,对来站求助人员应救尽救,提供临时住宿、饮食等帮助,切实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救助管理机构场所条件不足、临时庇护场所已达饱和的,要提前预判、及早报告。


此外,通知要求,救助的外地滞留人员其中有就业意愿的,有条件地区的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可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予以转介帮扶。


北京、武汉等中高风险地区救助机构继续入站观察14天


通知要求,对于符合救助条件求助人员受助入站的,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低风险地区救助管理机构对能够证明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无相关症状的,不再进行14天的入站隔离观察。

 

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无法核查求助者健康状况的低风险地区救助管理机构,继续严格落实入站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的规定,对于观察期未满要求离站的受助人员,要及时安排核酸检测,确定其未感染后按规定办理离站;

 

民政部表示,在全国疫情防控措施未全面解除前,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继续放宽到14天,受助期满后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延长救助期限。


中、高风险的地区暂不恢复接送返回服务


通知要求,有序恢复低风险地区救助管理机构之间特殊困难受助人员的接送返回服务(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另有要求的除外)。


中、高风险的地区暂不恢复接送返回服务,待解除中、高风险区域认定后适时恢复接送返回服务;北京市按照首都防控政策要求,适时开展受助对象接送返回工作。


安排跨省接送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乡任务的,限于目的地和途经地为低风险地区,送返前还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同时,为接送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或装备,返程后确保身体健康后方可重返岗位。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受助人员需由亲属或所在单位来站接领。对特殊困难受助人员家人拒绝接领,且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收住能力已达饱和又暂时不能接收的,暂不得将其送往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白爽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