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应悦)4月13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72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吴明喜介绍,从2020年2月起,对各类参保企业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为5个月,免征政策可执行到6月份。


2020年2月起,湖北省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在支持复产复工方面,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收增值税。


新京报记者 应悦

编辑 李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