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高杨)4月13日,上海市教委发布通知,上海市将试行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根据通知,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设立双学士学位项目。项目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

 

在申请时,学校首先要制定本校双学士学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专家对拟申请双学士学位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成员应从校外聘请,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半数以上应为所依托学科专业的国家和上海市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家组论证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在学位授予方面,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上海市教委要求,2020年拟开展项目各校须于4月30日(星期四)前完成报送。今后则于每年1月期间将材料报送至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双学士学位项目审批通过后,学校方可开展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工作。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将对双学士学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抽检。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将采取工作约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撤销授权等措施。


新京报记者 高杨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