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4月21日,天眼查平台显示,4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蛋壳(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立案日期为3月27日。而蛋壳公寓今天下午回应称,“这是一个误会,裁决并未生效,此前就已经提出撤裁申请”。


蛋壳(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注意到,做出执行依据的单位为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蛋壳杭州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雪也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0)浙0106执1120号。此外,其全资股东青梧桐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也被法院冻结。

 

对此,4月21日下午,蛋壳公寓方面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该公司并未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蛋壳公寓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误会,裁决并未生效,杭州公司并未有失信或拒绝执行的情况,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与法院沟通,并申请撤回失信名单。实际上,蛋壳公寓之前早已针对相关裁决书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并已有明确开庭时间。”


新京报记者从蛋壳公寓提供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看到,4月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蛋壳(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立案。

 

天眼查显示,蛋壳(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等。

 

3月25日,蛋壳公寓发布上市后的首份业绩公告显示,2019年,蛋壳公寓收入达71.29亿元,同比增长166.5%,净亏损率和经调整EBITDA亏损率同比分别收窄3.0个和3.5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12月31日,蛋壳公寓持有现金和限制性现金共34.56亿元。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