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微今晨发布一则通告称,4月21日连云港一化工厂发生的火灾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通告全文如下:


4月21日赣榆区宏兴研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后,区委、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环境空气方面。监测结果表明,4月22日凌晨1时,厂区下风向100米居民区氯化氢浓度为0.016mg/m³,二氧化硫浓度为0.022mg/ m³,二氧化氮浓度为0.032mg/ m³,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VOC浓度为0.4 mg/ m³,满足室内环境空气标准。地表水环境方面。经组织对强酸性消防水(pH值1.5-2)实施筑坝封堵,青口河(莒城湖)pH检测值为7.8,高锰酸盐指数3.5mg/L,氨氮0.04mg/L,总磷0.09mg/L,均达地表水三类标准。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特此通告。


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编辑 杨利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