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消息,5月1日起,《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施行。办法规定,视力残疾人可依规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编辑 刘佳妮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