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杭州人行天桥坍塌”一案在江干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9年5月18日22时许,龙某某、马某某分别驾驶两辆载有盾构机设备的重型平板半挂车,行驶到秋涛北路庆春东路口时,马某某车上的盾构机设备碰撞天桥箱梁底部造成坍塌。他称,自己没接受过相关培训,有人带路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就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