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黄鑫宇)4月30日,吉林省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消息称将开展省内商业保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据其披露,截至2020年3月末,吉林全省现存注册商业保理企业数量为79家;经核查,其中属于“正常经营类”的商业保理企业仅为13家,占比约为16.46%。
 



关于对商业保理企业的清理规范工作,吉林省金融监管局表示,将组织全省各地金融办严格开展相关的清理排查和经营信息的核查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工作的进程,稳妥推进分类处置。

组织“正常经营类”的商业保理企业,录入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企业信息,报银保监会审核后纳入监管名单、分批次予以公示,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非正常经营类”和“违法违规经营类”吉籍商业保理企业,将限期进行整改,对不配合整改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吉林省金融监管局将引导其变更、注销或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介绍,下一步,吉林省金融监管局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等常规性监管措施,加强纳入名单商业保理企业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企业经营中的各类问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进全省商业保理企业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2019年10月31日银保监会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即“205号文”)。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成立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20年6月末前完成存量商业保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并向银保监会报告。

依据“205号文”有关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管方应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名称中含有“保理”字样的企业,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并做出相应的分类处置。

目前,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深圳、安徽、福建、大连、天津、陕西等省市启动了对辖区内商业保理企业的清理规范工作。其中部分地区已经对疑似失联企业进行了公示。例如,3月5日,深圳金融监管局“一口气”披露了排查中处于疑似“失联”状态的5238家商业保理公司;也有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正式“落地”的直辖市,开始对违规的商业保理公司“开罚单”。例如,4月15日,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经营信息等情况”,天津金融监管局对天津皕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出了20万元的罚单。

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