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影视剧


近日,重庆市彭水县信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忠辉违规办公司、骗取扶贫财政补贴资金一事,引起媒体关注。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7年2月,杨忠辉通过操作在老家成立农业开发公司,种植药材。当年7月获取扶贫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后来企业处于半瘫痪状态。2019年5月,当地人郑某发现该公司涉嫌骗补后举报,同年12月,杨忠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但这事并没有完:2020年1月,郑某再次举报,要求对杨忠辉多申领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核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彭水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再度举报后,目前正在按上级部门安排进一步按程序核查。这意味着,此事可能还有“第二季”。

 

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律规定。尽管杨忠辉接受采访时否认他是实际经营人,但涉事公司注册登记联系电话就是他的私人手机号;彭水县纪委在内部通报中,也认定了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实际负责管理该公司并多申领财政补贴51.94万元的事实。  

 

公职在身的杨忠辉违规经商,确实该付出法纪代价。但结合现实大背景下,比违规经商还值得“敏感”的,是借办公司、通过白手套去骗扶贫款。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而在该事件中,身为信访干部的杨忠辉,被指多报白芨种苗款、烤房建设以及场地建设方面申报资金等,以套取扶贫资金,这既会导致扶贫资源错配,也与自身角色伦理严重不符。

 

这些年来,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曝光,有些扶贫干部拿扶贫项目做交易、吃扶贫款“回扣”;有的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优亲厚友……类似乱象,也早已进入执纪监督的射程。

 

可彭水县这起事件无疑是种提醒:还要防着某些干部通过白手套等更隐蔽的方式来套取扶贫资金。他们身居幕后,却仍在打着扶贫资金的“歪主意”。杨忠辉套取扶贫财政资金虽是“旧账”,但在扶贫攻坚进入收官之年的背景下,这仍不乏现实警示意义。

 

而对这类公职人员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显然该零容忍。在该事件上,当地执纪部门对杨忠辉做出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这也彰显了不护短的态度。但就目前看,当事人的问题不只是违反规定暗自经商,还有想方设法“多领取”扶贫补贴,当地通报也确认了这点。鉴于此,在处理时也该“一个都不放过”。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3000元至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诈骗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更何况,套取的是扶贫资金。因此,在当地纪委“进一步核查”的过程中,显然有必要对此加以关注。

 

另外,2018年7月,重庆市纪委曾在该县试点开展社会经济组织骗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专项治理,该公司“多领取”大额补贴却未被查出,也说明摸排工作做得还不够密。

   

说到底,扶贫款不容某些人“近水楼台先得月”式地鲸吞蚕食,也不容公职人员以暗箱操作、借白手套等各种方式违规套取。这也需要对套取扶贫款者严格追责,让扶贫变“扶自己”、扶贫款变唐僧肉等乱象得到切实有力的遏制。

  

□吴元中(法律工作者)


编辑:井彩霞  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