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5月6日消息,安徽省正式批复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省级试点示范。根据此前出台的相关意见,特别提到,试点须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据了解,这18个县(市、区)为,合肥市长丰县、肥西县、淮北市杜集区、亳州市谯城区、宿州市泗县、蚌埠市禹会区、阜阳市界首市、淮南市八公山区、滁州市南谯区、六安市叶集区、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芜湖县、宣城市绩溪县、铜陵市铜官区、池州市东至县、安庆市桐城市、黄山市歙县、休宁县。

 

批复强调,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确保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业农村。

 

经审阅,18个县(市、区)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将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新业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同时,坚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分类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做好任务分解、进度安排和措施保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而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此前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试点示范县(市、区)须着力构建规范化流转交易平台,进一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促进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收益稳步增长,探索实现工商业主投资农村创业、新业态助推农村发展、各类主体共享乡村发展成果的新型乡村经济发展路子,努力打造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农产品加工仓储基地、田园综合体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