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5月14日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倪政伟贪污、受贿一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担任本案审判长主持庭审,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劲松出庭支持公诉。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倪政伟利用担任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通过指使下属采取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冲抵、虚增费用等方式,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175万余元,归个人所有。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倪政伟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调动、担任制片人、国有公司股改、获得项目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97万余元。


倪政伟在看守所视频参加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倪政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倪政伟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 杨利

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