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6月3日),最高检召开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会上介绍,2018年以来,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等重点案件从严把握,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案件。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下简称“减假暂”)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也是司法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的重点环节。


据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2018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实行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结合、书面检察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全面检察和重点检察相结合等工作方式,全面加强对“减假暂”活动提请、审理、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特别是加强对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侯亚辉透露了一组数字: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提请、决定(裁定)活动提出检察意见、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8.6万件,得到采纳8万件。


其中,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假释考验期长等重点案件,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调查、重新鉴定等方式逐一核实,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假暂”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案件。


他表示,严格按照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上级检察院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实行备案审査,发现案件存在疑点或者可能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进行调查核实,认为“减假暂”决定错误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于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罪犯的相应比例的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原因,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