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6月24日早间,新京报记者从港交所获悉,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龙中国”)已通过港交所聆讯,并披露了聆讯后招股书。

 

据了解,去年10月22日,港龙中国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失效之后,于今年5月12日再次发起冲刺,二度递交招股书后,终于通过聆讯。

 

公开资料显示,港龙中国于2007年在江苏省常州成立,之后业务扩展至长江三角洲外围城市,包括江苏省常熟、盐城、南通、南京,浙江省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城市。2018年,港龙中国进入上海以及河南、贵州两省的多座主要城市。

 

招股书显示,2019年,港龙中国实现合约销售额234亿元,项目分布于19个城市。截至估值日期,港龙中国在21个城市拥有53个开发项目,总土地储备为544.44万平方米,包括已竣工物业可销售和可出租建筑面积26.08万平方米;开发中物业总建筑面积为475.17万平方米;持作未来开发物业总建筑面积为43.19万平方米。

 

新京报记者从招股书获悉,2017年至2019年三个年度,港龙中国的物业开发及销售收益分别为4.34亿元、16.59亿元和19.7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13.5%;净利润分别为3283万元、3.32亿元和4.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78.6%。

 

此外,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三个年度,港龙中国的毛利分别为9500万元、5.1亿元和8.44亿元;毛利率分别为21.9%、30.8%和42.7%。

 

对于上市募集资金的用途,招股书称,拟用于为土地收购成本和潜在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以及用于支付现有项目的建筑成本。

 

新京报记者 王海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