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法院网:6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文波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于文波所犯罪名达10项,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罪。

 

数罪并罚,于文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于文波为组织、领导者,轩福良、蔡建存等六人为骨干成员,佟少辉、苏伟仁等八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企业为依托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仗组织威慑力和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职人员的包庇、纵容、不正当履职,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贿等犯罪和暴力拆迁、殴打他人、串通投标、逃缴税款等违法行为,欺压、残害群众,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在呼兰区及建设工程、保洁、供热等多个领域已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管理秩序。

 

去年,呼兰涉黑涉恶案曾引起广泛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发文披露:去年6月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黑龙江省后,呼兰区就处在“风暴眼”中。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包括呼兰区委原书记朱辉、原区长于传勇、区政协原主席孙绍文等在内的当地多名“重量级”领导干部先后落马。他们均涉嫌为被群众称为呼兰“四大家族”(杨、于、王、董)的涉黑涉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其中的于家,以于文波为首。被查处前,于文波是资产庞大的亿兴集团实际控制人,还曾担任哈尔滨市人大代表。起诉书显示,其团伙为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购物卡、办公桌椅合计234万多元。呼兰区原地税局一名干部收受于家财物后,对上级进行税收稽查的要求置若罔闻,致使于家企业大量偷税逃税。

 

“对一些公职人员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重金贿赂不成,就威胁恐吓、侮辱谩骂,有的党员干部‘缴械投降’、底线尽失”,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称,在当地,于文波人称“于区长”。当地可能有人不知道在任区委书记、区长姓啥名谁,但是没有人不知道“于区长”大名。

 

“以往当地一些干部群众都‘乐于’与‘四大家族’搭上关系,家里有红白喜事,只要‘四大家族’安排人来,即使空手都是倍有面子的事;有的干部认为,沾上杨、于两家,或者被认为是某家线上的人,自己‘进步’就会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