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7月20日发布消息,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7月1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邢凯简历


邢凯,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


1977.01--1978.03 辽宁省黑山县木器厂工人


1978.03--1982.01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地下建筑工程专业学习


1982.01--1992.02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技术人员


1992.02--1992.09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结构室副主任


1992.09--1994.10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设计三所副所长兼大连分院院长


1994.10--1996.03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1996.03--2002.01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2.01--2008.05 沈阳市副市长


2008.05--2011.11 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11--2016.01 沈阳市委副书记


2016.01--2018.01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3 退休


编辑 彭启航


来源:辽宁检察
原标题: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邢凯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