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7月28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威龙)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对ST威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珍海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公告称,上交所查明,公司公章使用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导致公司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也未及时披露;同时,公司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未按期归还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珍海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行政总监王绍琨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