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官网消息,北京市金融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在京开展线下业务的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称,近期,发现部分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助贷公司合作在本市变相开展线下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相关精神,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北京市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对于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



编辑 杨利

来源: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