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上市公司康得新二次听证会,该次听证会现场设在北京,参与人员包括康得新董事长邬兴均、公司代表律师,以及参与本案的证监会江苏证监局调查人员(下称“调查人员”)。与此同时,证监会安排10名康得新股民在上海证监局的场地进行旁听,首天听证会已于8月3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结束,历时约2个小时。该次听证会将持续三天,未来两天将对相关个人进行听证,不设旁听。

在8月3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双方主要围绕两个焦点进行讨论,一是证明外销虚假利润金额的证据是否充分,二是是否存在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

对于第一点,调查人员认为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康得新认为,调查人员在公司香港业务的调查上比较完善,但在印度业务方面的调查缺乏足够的证据。

对于第二点,康得新方面表示,公司已在一次听证会中承认证据充分的造假事实,但对于造假金额有异议。而在二次听证中,公司认为信息披露、财务造假等责任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精准处罚,而不应该由上市公司承担,上市公司现在已经完全与大股东康得集团切割。同时,公司不认可原管理层对财务虚增金额的证言,质疑原管理层用财务虚增掩盖其资金占用的事实,占用和虚增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夸大虚增会掩盖了占用。

与此同时,康得新方面列举了甬成功、山东海龙、方向光电等过往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案例,这些案例最终处罚结果均为处罚责任人,而没有处罚上市公司。

此外,康得新表示,公司正积极推进整体重整,已收到多名投资机构的意向,如果不退市,公司的技术、产业优势能够吸引投资机构参与重组,有留在资本市场的价值,同时,公司愿意将未来重整后的附加值作为赔偿投资者的基金,将重整价值与投资者分享。但如果退市,公司很可能最终走向破产程序,届时投资者只能以普通债权来申请索赔,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最后,康得新申请证监会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不过,调查人员认为,康得新违法情节严重,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同时,公司所列个案案情与本案无关。

双方辩论的气氛曾一度有所“紧张”。调查人员曾表示“公司不知悔改”“一年多时间没有任何调整报表的方案”,对此,康得新方面强调公司已经与大股东康得集团彻底切割,同时,调整报表需要有足够的依据,感谢证监会最近一个月向公司开放相关银行流水,但一个月时间并不足以覆盖这些流水,公司不是不想调整,而是做不到。公司一定会还投资者一份“干净”的报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场关注的康得新122亿存款去向问题,此次听证会并未涉及过多。在会议的最后,主席台上其中一位委员再次询问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康得新律师再次强调:谁调查,谁主张,谁举证。


去年7月5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认定,康得新存在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今年6月28日,证监会重新下发《事先告知书》,其表示,第一次听证会后,证监会进一步核查了相关事实并补充调取了证据。经复核,证监会对本案认定的事实和依据作出部分调整,并重新进行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在“2.0版本”中,《事先告知书》列举的康得新涉嫌违法事实由四大点减少至三大点,其中删除了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表述,转而以“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的表述替换。此外,康得新2015年-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由119亿元下降至115亿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肖玮 李云琦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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