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靳晴)8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吴春红家属处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17日立案受理吴春红递交的国家赔偿复议申请。2004年,吴春红被认定为投毒报复的凶手,被羁押16年,今年4月1日,他被改判无罪。


最高法立案短信通知截图。

 

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已经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短信通知。通知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17日立案受理此前提交的《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可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案件审理进度。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4年,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造成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凶手,被三次判处死缓、一次判处无期徒刑。今年4月1日,吴春红被改判无罪。此后,吴春红向河南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材料,申请1872万余元国家赔偿。8月5日,河南高院对吴春红做出262万元国家赔偿决定,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因不满精神方面的赔偿,8月13日,吴春红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再次申请1872余万元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万余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