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企查查APP显示,9月2日,中联重科(000157)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2020)浙0203执4136号和(2020)浙0203执4138号,执行标的均为100万,合计200万元人民币。

企查查显示,中联重科(000157)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约7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詹纯新,经营范围含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高空作业机械、其他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等。


新京报贝壳财经编辑 赵泽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