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9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情况。穆建军利用大洋路市场经理身份,形成对市场内牛羊肉等多个领域的垄断经营。朝阳法院依法严惩穆建军恶势力团伙,对首要分子穆建军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76件887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62人,涉伞案件12件12人),一审审结162件803人,二审受理99件,审结81件,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6亿余元。其中,29件“行霸”类涉恶案件审结。

 

他表示,下一步北京法院将切实提升司法建议发送质效,完善跟踪回访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前期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探索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

 

“套路贷”

与个别公证员、律师串通,欺骗老年人抵押房屋


蓝向东称,非法放贷讨债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扰乱金融、经济秩序。有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成员与个别公证员、律师串通勾结,重点瞄准老年人群体,欺骗其办理房屋抵押公证文书,并以软硬兼施方式强行“腾房”。被害人直至被清房时,才知道其房屋已经被出售过户。这类“套路贷”犯罪致使部分被害人无家可归。

 

全市法院依法严惩林国彬团伙“套路贷”涉黑案、张东恶势力案、杨明东恶势力案等25件金融放贷类涉黑涉恶案件。三中院依法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国彬无期徒刑,没收林国彬等10名被告人个人全部财产,冻结各被告人名下银行账户119个、查封房屋9套,将涉案公司股权变价用于退赔被害人。

 

在依法严惩的同时,三中院深入调研案件背后涉及的公证、律师等行业存在的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先后发出10篇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治理。朝阳法院在审理商彬彬案等“套路贷”涉恶案件过程中,深挖类案背后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集中向公安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助推多部门凝聚合力,及时发现、处理“套路贷”犯罪。


“行霸”

垄断大洋路市场牛羊肉经营

 

北京法院已审结29件“行霸”类涉恶案件。蓝向东说,该类犯罪以市场交易为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严重扰乱了部分农副产品批发、汽车、电子交易等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例如,在穆建军恶势力强迫交易案中,涉案的大洋路市场为京郊重要农副产品批发集散地,其牛羊肉、豆制品销售额位居北京市场前列。穆建军利用大洋路市场经理身份,伙同他人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名,通过强迫交易、收受贿赂等手段,形成市场内牛羊肉等多个领域的垄断经营“黑色产业链”,危害后果不容小觑。朝阳法院依法严惩穆建军恶势力团伙,对首要分子穆建军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对涉案16名被告人及5家被告单位判处罚金2700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市场监管、集体经济实体监管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有关乡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农村集贸市场700余次,对157个问题商户责令整改,立案148件,罚没5万余元;有关乡政府加强集体经济管理,探索建立乡直属企事业单位纪检委员“派驻制”,促使大洋路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黑中介”

通过威胁、断水断电逼迫被害人退租

 

蓝向东表示,北京市房屋、求职等中介市场总体上经营规范、秩序井然,但个别“黑中介”披着正规中介外衣,使用“软暴力”等手段实施犯罪,致使部分外地来京、经济基础薄弱的租房者、求职者深受其害。北京法院依法审结19起“黑中介”恶势力案件。

 

在以刘康恶势力案、王振恶势力案为代表的租房“黑中介”案中,被告人要么成立非法中介公然招租,要么从“二房东”变身“黑中介”,在朝阳区管庄乡、昌平区回龙观等外来人口集中地区,欺骗被害人签订租房合同,在收取租金、押金后,以威胁、骚扰、断水断电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退租,并强扣租金、押金,短时间内造成数十名被害人陷入居无定所、财房两空的困境。

 

据介绍,三中院、朝阳法院就刘康案反映出的“房屋黑中介”问题,向北京市住建委及朝阳区房管局发送司法建议。市住建委开通了“12345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专线,并对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仅朝阳区房管局就约谈了中介机构200余家,责令改正5家,暂停网上签约资格6家,信用曝光112家。

 

在以姚吉祥系列案为代表的求职“黑中介”案中,被害人在“正规公司、高薪招聘”的小广告蛊惑下,掉进了“软暴力”骗财、骗色的“陷阱”。丰台法院就姚吉祥恶势力系列案反映出的“劳务黑中介”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涉案美容医院、58同城网站发出多封司法建议书。

 

“路霸”

称霸高速特定路段,索要高额拖车费

 

北京法院审结的王海民案、王海深案、王海星案、杜兴民案等一系列案件均系“路霸”类涉恶案件。蓝向东介绍,上述团伙长期盘踞高速公路特定路段进行违法犯罪,多次以开展高速救援为幌子,通过暴力、胁迫手段索要高额“买路钱”,危害后果严重。北京法院依法从严审结17起“路霸”类涉恶案件,对危害群众出行安全、破坏交通秩序的恶势力团伙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其中,王海民抢劫案是一起称霸高速特定路段的典型涉恶案件。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王海民等人在京藏高速昌平、延庆路段,通过强行拖走途经此地的事故货车和故障货车,威逼司机支付高额拖车费用,涉及犯罪72起、被害人86人,严重扰乱特定路段货运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延庆法院认定首要分子王海民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延庆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向延庆区交通局发送司法建议。受函单位积极反馈落实,组织开展车辆救援行业深度治理,通过定期召开行业工作会、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等形式,确保过路车辆、群众放心驾驶、安心出行。

 

“黑开采”

少数黑恶势力团伙京郊采矿


蓝向东说,北京郊区矿产资源丰富,少数黑恶势力团伙通过非法采矿方式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对个别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在审理雷环宇、王晓峰、孔祥骏等恶势力非法采矿案中,顺义、平谷等法院在“治标”同时力求“治本”,通过深挖犯罪背景成因,发现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疏于查处,甚至包庇纵容非法采矿犯罪的情况。办案法院及时向属地规自委、镇政府发送司法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对重点区域巡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等有力措施,严厉查处盗采行为。


与此同时,平谷法院针对“黑开采”背后反映出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发送司法建议,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督促相关村镇积极采取多项长效措施。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