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涉嫌性侵养女案调查结果。通报称,女方韩某某并非未成年人,真实年龄已22周岁,她见鲍某某时年满18周岁;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鲍某某明知不符合“收养”条件,仍以“收养”为名与她交往且发生性关系,应受社会谴责;烟台基层公安办案不规范,中央政法委责成整改;对于韩某某违规变更年龄,将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此外,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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