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赵方园)9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了解到,近期,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61批次酒类样品进行抽检,其中合格55批次,不合格6批次,均为小作坊食品。



抽检依据是产品明示值、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GB/T 26761-2011 《小曲固态法白酒》。


通告显示,沈阳市苏家屯区胡古涌泉酒坊生产的玉米酒(散白酒),沈阳市苏家屯区老兰头酒坊生产的高粱白酒,新民市帅民酒坊生产的散白酒(56.9%vol),沈阳市苏家屯区老六酒坊生产的高粱酒(散白酒),新民市李家酒行生产的高粱酒(散白酒),新民市李家酒行生产的玉米酒(散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公开资料显示,酒精度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也就是俗称的酒的度数。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与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有关。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新京报见习记者 赵方园 图片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柳宝庆